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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和所律师推动南宁市港通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时间:2018-11-28 16:36  点击:
     2018年11月27日,南宁市兴宁人民法院(以下称兴宁区法院)主持召开了南宁市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港通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知的51名债权人全部到会,并在会议上高票表决通过了破产管理人提交审议的全部五项议案,同意港通公司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并继续经营。

(港通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兴宁法院召开)
 
     2018年10月9日,兴宁区法院向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欣和所)送达《决定书》,指定欣和所为港通公司破产管理人。欣和所立即指派梁远、陈锡、梅娒、谢珍(实习)等11名律师及实习律师组成管理人团队,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

     管理人团队最初接收到的信息是港通公司无经营、无资产,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均去向不明,无法联络,法院无资料可以提供。在此情形下,管理人团队通过大数据搜索查找港通公司裁判文书,向相关法院查找债权人;向税务部门调取档案查找到港通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方法,并以此为突破口,层层推进,迅速找到该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及部份高管。管理人团队还向工商、社保、建委等部门展开调查,掌握了公司的基本情况。

     管理人团队热情主动、耐心细致的工作打动了港通公司相关人员和债权人,得到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信任与支持。在一个半月的时间里,管理人团队接收并初步核查了51位债权人的申报材料,接管了港通公司的印鉴、证照和可以查找到的全部档案资料,初步掌握了港通公司可能存在的对外债权的信息。

(管理人团队加班讨论案件)
 
     在对港通公司相关人员、债权人的访谈中,管理人团队发现港通公司作为一家成立25年、具有二级施工企业资质的公司,重整的呼声较高,具有拯救价值,管理人主动联系有意向的人员就重整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管理人团队在履职过程中,尤其注意保持与兴宁法院的沟通,最大程度地争取法院的支持,使管理人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陈锡和梅娒律师在对债权人做访谈)
 
     管理人团队加班加点,不辞辛劳,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使港通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达到预期目标。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管理人团队的重点将集中在债权复核、重整方案制定、债权追收三项工作上,力争实现重整,提高清偿率,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消除纷争,同时也使债务人能得以存续,继续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管理人团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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