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欣和动态欣和动态
忠于职守,积极探索——扶绥县南方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时间:2020-12-31 19:15  点击:
      2020年12月25日,扶绥县南方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木业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由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杨德清主持。管理人在会议上作了《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财产状况报告》、《债权申报及核查报告》和《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并提请会议审议表决《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财产变价方案》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为推进破产案件后续清算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0年9月7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南方木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0年11月5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南方木业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接受指定后,指派王少锋、梁远、陈锡、张虹等9名律师和2名习律师组成管理人团队。由于债务人已停止经营多年,资产残旧且存在权利限制,资产变现困难,但管理人团队仍然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查,每周定期开会研究、汇报,保持与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法院的良好沟通。


      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注意到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既是某几项债权的抵押人又是保证人,其用于抵押的所有房产已经被法院拍卖,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因此终结了执行程序并转入破产程序。尽管如此,保证人还是与管理人高度配合,尽一切可能动员其社会资源,为资产变现寻找买受人,并尽可能解除资产存在的瑕疵,提高可变现资产价值。为充分调动保证人的积极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经过排查债务人所有征信记录,在没有发现作为控股股东的保证人存在抽逃注册资金及财产混同的基础上,在法院的指导下,尝试引入个人破产制度的某些规则,拟订了保证人债务和解方案。
      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上,保证人向债权人陈述了南方木业公司由兴盛转衰败的经过和原因,报告了其本人及亲属为南方木业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并表达了取得相关债权人谅解的强烈愿望和破产资产变现的保证。管理人根据保证人的请求,在征得法院同意后,在本次会议上增设一项特殊的议程,就保证人债务和解方案征求相关债权人意见。在征求意见之前,法院和管理人就此向会议作了进一步说明,希望得到相关债权人支持。
      会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管理人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管理人将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继续尽心尽责,积极做好破产案件后续清算工作,努力实现全体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助力法院推进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市,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顾问单位 版权所有: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网站备案:桂ICP备10201789号   技术支持:睿虎网络  
日日春777扦插视频链接911亚洲精品永久入口天天5g天爽5g网站入口链接链接点击收藏即可永久访问链接